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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1-12-8      来源:admin      阅读次数:3767

2011年11月24日09:54 东方法眼何志华 周海霞367人次浏览 评论0条字号:T|T
核心提示:通常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可推定其子非男方亲生。

  编缉同志:

  我与王某2005年结婚,2007年王某生一男孩,现已4岁。我感觉儿子越长越不像自已,周围邻居时常风言风语,且我发现王某经常借口加班一夜不归。后我自行带孩子到某医疗机构进行抽血化验,结果显示非亲子关系。我很气愤,要求与王某离婚,且不同意抚养小孩。王某同意离婚,但不相信鉴定结果,要求我按规定给付抚育费。我要求王某去做亲子鉴定,她不愿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请问在上述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急盼回音!

  读者:程程

  程程读者:

  来信咨询的情况涉及离婚案件中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是否支持男方诉求的问题。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通常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可推定其子非男方亲生。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男方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不存在亲子关系,女方没有反证且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不存在亲子关系。来信提到你已经提供了证明你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的鉴定结论,而王某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且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就此可以推定孩子不是你生的,故你不同意给付抚育费,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作者单位:江苏海安县人民法院)

作者:何志华 周海霞责任编辑: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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